前年11月中环的反修例警民冲突,一名35岁男子早前承认袭警罪,其后被裁定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,在东区裁判法院判监7个月。
辩方求情指,被告张展文没有预谋参与集结,亦无跟随他人扔杂物,造成威胁不大,无证据显示造成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。被告参与集结时间短暂,非领导角色,犯案是出于一时冲动,并非崇尚暴力,当日他受伤血流满地。虽然法庭不作政治判断,但希望法庭明白社会事件影响市民情绪和生活。
裁判官张志伟表示,被告连同他人参与非法集结,扰乱社会安宁,藉人多势众逼令警方放人,如变成“抢犯”,可构成妨碍司法公正,没有预谋并不减刑责。裁判官又说,案发时正值中环午饭时间,对公众威胁极大,不希望姑息出于羊群效应和一时冲动的非法集结。虽然受袭警员没有实际伤势,但被告行为属于最严重的袭警情节。
案情指,前年11月13日中环交易广场平台有大批穿著黑衣和戴口罩的人士聚集,有人情绪激动,向警方指骂。一名防暴警员持警棍上前驱赶,被告突然冲向警长,防暴警员认为他想袭警,上前支援,数名警员制服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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